台北监狱张姓受刑人涉嫌性侵刚入狱的菜鸟四次,被害人受创诉请国家赔偿;桃园地院认定台北监狱未分界监禁,舍房人满为患也未积极改善,判决国赔廿万元,是罕见受刑人遭玷辱的国赔案。
桃园地院调查,张姓男子因盗匪案被判无期徒刑,他体格高大,是舍房老大。二年多前,一名菜鸟受刑人刚发监,分配到张的舍房,因体型瘦弱,被张姓受刑人恐吓“乖乖听话,否则日子难过”,还把菜鸟调到自己旁边睡。
张姓老大涉嫌趁菜鸟熟睡时,一个多月内四度勒住他颈部、扯下内裤,被害人的体型和力气输对方一截,被硬上得逞。张还威胁他“痛也不能叫”,不准他上厕所清洗,以免被发现。
被害人遭辱后哭了三天,吃不下饭,因怕被报复不敢声张,精神崩溃,只能偷偷告诉狱友。台北监狱辗转获悉后处理,张姓老大被判八年六月徒刑,被害人认为台北监狱涉管理疏失,诉请国赔。
桃园地院审理时,台北监狱以舍房人满为患、每天都定时巡签舍房,及被害人未即时反应等,主张没有疏失。
法官认为,张姓受刑人是重刑犯,另犯妨害性自主罪,菜鸟判一年十月属轻刑犯,依规定要分界监禁,北监却把二人关一起;且舍房只能关七人,当时却关十九人,超额收容影响受刑人情绪,这是监狱内部管理问题,不能做为免责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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