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立法会有首名“出柜”同志议员陈志全,并明言会积极为同志争取权益及推动《性倾向歧视条例》立法。本报综合立法会各主要党派取态,大多支持立法,即使未有定案者亦认同可再讨论。身兼行政会议召集人的平机会主席林焕光对上届政府不立法的取态感失望,盼新政府上场、立法会换届及有同志议员站出来,能成为立法的契机,重新启动同性平权的齿轮。
06年调查 正反人数相若
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属下研究性倾向歧视问题小组,於04年建议政府就《性倾向歧视条例》立法,政府其后委託公司就此进行调查,不过由於06年结果显示正反人数相若,政府最终评估尚未是立法适当时机,搁置立法。
部分候任议员支持立法
事隔6年,本报在陈志全“出柜”后向各党派查询,除陈所属的人民力量,社民连梁国雄、新民主同盟范国威、街工梁耀忠、民主党、新民党均明言支持立法。工党、前“研究性倾向歧视问题小组委员会”主席何秀兰更指出,已着手与大学合作设计民调,调查市民对同性恋及立法的接受程度,并会提动议辩论。至於公民党、民协冯检基原则上支持立法,认为立法具体细节可再讨论(见表)。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发言人表示,社会上对不同性倾向人士的态度正逐步开放,但社会上对应否立法仍各有看法。当局在採取立法途径的时机成熟前,会继续透过公众教育和宣传推广平等观念。
立法框架与同性婚姻无关
平机会主席林焕光接受本报查询时表示,平机会一直支持立法。他指出,虽然香港未为同性恋者人数作官方统计,但对比其他地区一般约8%,人数应不会少於少数族裔(约6%)。他解释,立法框架其实只是按照现行4条平等机会条例进行,保障教育、僱佣、服务等范畴,与同性婚姻无关。
建议可纳入豁免条例
林焕光又举例,若社会对某些议题仍未接受,可先纳入豁免条例,如现时《种族歧视条例》亦豁免了入境部门。“现时立法保障的模式,并不是鼓吹性行为,不是因此带动更多人出现同性行为,亦不会出现此后果。 只是说什么性倾向都好,你也是作为一个”人“,可有此(平等)权利。”
谈离任“继续支持平等”
1997年时任立法局议员刘千石曾就立法提出私人条例草案,但遭否决。林焕光坦言,现时私人草案要通过很困难,立法权仍在政府,“政府一贯以社会上未有共识为由不考虑立法,我自己是失望的”。
林焕光指出,让同性恋者享有平等机会是国际趋势,香港作为国际都会亦应考虑。他笑称,虽然特首梁振英没有将立法纳入政纲,但亦关注少数社群的权益,“希望新政府有更开放的思维”。将於明年1月离任平机会主席,专注行政会议召集人一角的他表明,“即使不做平机会工作,这价值观(人人平等)是我个人很深的信念,我在不同岗位都会继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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