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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男子性侵智障少年 “插一下”重判12年

来源:HongKong Gay 发布时间:2012-02-05 15:27:26
      有强制X交罪前科的王姓男子,去年出狱才两个多月,又以G交方式性侵智障男童得逞,他辩称“只有插一下而已”,男童证实他的说法。高雄地院法官认为,“插一下就是性侵”,依加重强制X交罪将他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判决书说,王姓男子曾因强制猥亵、强制X交罪,分别被判刑5年及7年,发监执行后去年5月2日出狱。

  去年7月23日,王姓男子在凤山火车站后站卸货月台处,见13岁的轻度智障男童独自一人,认为有机可乘,趋前搭讪,假装要买地球仪送给男童,以机车载男童到附近的国小,在校园围墙角落,捂住男童的嘴,对男童G交性侵得逞。

  法院审理时,王姓男子供称:“我没有插很久,我只有插一下而已。刚好我要S精出来的时候,不小心就射在他内裤里面。”

  他又说:“我只是脱他裤子,然后我就把生Z器拔出来以后,就在旁边打手枪,不小心喷到被害人的裤子。”

  男童作证说:“他把我的身体往下压,叫我跪下,用手捂住我的嘴,然后把我的裤子脱下来,叫我不要看,眼睛闭起来,他摸我的小鸟还有G门…用他的小鸟插进我的G门,我觉得很痛,用力夹紧G门,我觉得一下的时间,他就S精了,喷到我的裤子上。”

  法官表示,被告生Z器显已与被害人G门口接合或已稍微进入,已构成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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